Chapter 1美杜莎之死(5)_楠木向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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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1美杜莎之死(5)

  南慕回到刑警队后,恰好撞见刚刚回来的沈算和王旋熠。

  王旋熠脸色有些泛白,没精打采地走到一边拉开椅子,然后整个人毫无形象地瘫在那里。

  “不就是去见陈媛,怎么能把你累成这样?”

  “别提了,”王旋熠有气无力地冲南慕摇摇头,“下次你和神棍叔叔出去一趟就知道了,感觉身体被掏空……”

  南慕忍不住轻笑一声,看了看身后的沈算,“神棍叔叔果然是老司机,一言不合就飙车。”

  “小丫头,没大没小的,”沈算抬手在南慕头上敲了一记,接着走到王旋熠旁边,踢了踢他直挺挺伸着的腿,“我不就是车开得快了点,至于嘛,你们这些年轻人,身体就是虚啊,你看看我们这些老……”

  “你看看我们这些老司机,除了肾虚,哪儿都不虚。”王旋熠顺嘴接道。

  “胡说八道!”沈算义正言辞地比了比自己的腰际,“我的肾,从形状到质量,都非常好……”

  南慕早已经习惯了刑警队里大家互相斗嘴的情形,淡淡一笑,走到旁边坐下。再抬头时,眼看陆祈从外面进来了,轻咳两声,提醒王旋熠和沈算。

  原本还一脸生无可恋瘫在那里的王旋熠,瞬间直起了身体,正襟危坐,开始向陆祈汇报情况,“陆队,我和神棍叔叔去找了陈媛,其实陈媛之前说她老公是外企高管,并不是说谎,她老公之前的确是医生,但是几天前辞掉了工作,去了一家朋友的公司面试,是一家生物医药公司。”

  严格意义上来说,陈媛不是撒谎,只是说了一部分的真相。

  “对了,你们在陈媛的家里,有没有闻到一股很重的香味?”

  南慕突然开口问道。

  “有香味,但是并不是很重,”王旋熠顿了顿,像是在回想什么,“我记得陈媛说,她从小就讨厌医院,不喜欢医院的味道,但是讽刺的是,她老公就是医生。”

  至于那股香味,也有可能只是陈媛为了遮盖丈夫身上的味道。

  异常的香味,的确是为了遮掩某种味道,至于是否和案子有关,暂时还不能下定论。

  南慕转头,对上陆祈的视线。

  却不经意间,看见男人英俊温淡的眉眼间,有淡淡倦意。

  陆祈一只手搭在南慕身后的椅背上,另一只手里,夹了一支烟,却没有点燃。

  他的手,骨肉均匀、修长又漂亮,指腹上的薄茧,是常年持枪所致,平添几分男人刚硬的味道。

  “师父,现在是工作时间,”南慕皱了皱眉,板着脸把男人手里的香烟抽走。

  她印象中,陆祈并没有这么大的烟瘾。

  似乎,也不太像是因为这个案子。

  毕竟从她进刑警队,叫陆祈师父的第一天,就没有见过陆祈被任何案子难倒。

  再没有头绪的案子,到了陆祈这里,总能迎刃而解。

  大概,是他的父母又开始向他施压了。

  陆祈出身显赫,他又是家里的独生子,陆祈的父母,从来都不赞成他做警察,逼他放弃做警察,回去接手家族企业,已经是老生常谈了。

  只是不知道这一次,陆祈的父母又使了什么招数,居然会让陆祈有些疲于应付。

  “管起我来了?”

  男人薄唇勾了勾,声音有些沉,却又听不出丝毫的不悦。

  王旋熠和沈算都默默地转了过去,一般陆祈和南慕“沟通感情”的时候,他们都习惯了自动隐身。

  王旋熠正准备继续当他的“网瘾少年”,目光触及屏幕的刹那,却不禁惊呼道,“有发现,你们快看,这个女人是不是陈媛!”

  电脑屏幕上,播放的是一段监控录像。

  录像里的女人和司机从前座下车,接着绕到车后,男人打开后盖,把一个大型行李箱抬出来。

  最后,女人拖着行李箱离开了。

  而录像中的女人,正是陈媛。

  “那个行李箱里面应该就是……”王旋熠指了指屏幕,有些激动自己的发现。

  “这个陈媛,很有经验啊,”沈算盯着监控录像里的行李箱,摸了摸下巴,“懂得利用行李箱隐蔽,这是在火车站附近,不会有人怀疑里面装的不是行李,作案手法相当专业啊。”

  南慕凑过去,注意到监控路段和视频上的时间。

  童笙大约是早上九点多入住酒店,死亡时间在十点到十一点之间,而监控录像显示,陈媛大约九点二十分拖着行李箱在酒店附近下车。

  从陈媛下车的位置,步行到酒店,大约一刻钟。

  如果陈媛想要杀童笙,的确有足够的时间,而且也有动机。

  “继续查监控,老沈,把陈媛带回来。”

  陆祈淡淡说道,搭在南慕椅背后的手,一直维持着那个动作,没有收回。

  南慕眯了眯眼睛,视线直直盯着监控视频。

  如果凶手真的是陈媛,那就推翻了她之前的推论。

  陈媛并不住在酒店附近,可是打车从白河别墅区到火车站附近,不算可能出现的堵车时间,大概需要将近两个小时。

  陈媛若是真的聪明到懂得利用行李箱来掩人耳目,又为什么,会选择打车这么蠢的办法,而且不懂得躲开监控呢?

  就连外貌上最基本的伪装,她也没有做。

  可是陈媛出现的时间和地点又实在太巧合了,巧合得简直蹊跷。

  南慕蓦地想起第一次见过陈媛之后,她的第三个推论,现在回想起来,无论陈媛是否是真凶,她的那个推论其实是有疏漏的。

  当时她认为,凶手会用拎包或者双肩包来携带标本,这样一来,会不便于乘坐公交车。

  但是,她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——案发酒店是在火车站附近。

  杀害童笙的凶手,很有可能也是利用行李箱来作掩护,因为这是融入周围环境最好的方式。

  而且和背包或者拎包比起来,行李箱还有一个最大的优势——凶手不需要长时间负重。

  当时陆祈看出了她的疏漏,却没有立刻指出来,而是让她自己在调查的过程中去发现,这倒的确是陆祈的风格。

  用他的话来说,这样才能更长记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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